2024.09.27
經濟部水利署舉辦「113年水資源效率管理暨節水教育訓練課程」,請 查照。
經濟部於1月6日發布耗水費徵收辦法,自112年2月1日起,對枯水期單月用水量超過9,000度大用水戶開徵耗水費。為鼓勵大用水戶能提高用水效率,耗水費徵收辦法第3條第3項明定,如用水人取得用水回收率查驗機構核發之用水回收率查證聲明書,證明前一年度用水回收率達到或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該行業基準區間時,可享有更低的費率。
為協助用水人於辦理用水回收率查驗時,可於事前做好更充足準備,並符合第三方機構進行查驗時相關要求,以減少、要求評估方式及查驗結果更具一致性的標準,故辦理本教育訓練課程,提供用水人可依循之用水回收率盤查方法及準則,同時納入產業界節水技術及節水績優案例分享,提升企業對於水資源效率管理之認知,促進技術交流及實務討論,進而改善企業水資源與ESG成效及外部形象。
活動日期與地點:
舉辦日期: 10/8(二) 09:00開始報到 ; 09:30課程開始
舉辦地點: 大臺南會展中心3樓大員A廳 (台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二路3號)
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W1v9mEJfLrKt8bED6
活動議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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