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6條附表補助計畫種類第5類規定。
公告事項:
一、目的:為協助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的企業爭取訂單,透過專案補助以及專業
諮詢輔導機制,協助廠商布建海外行銷通路,開拓多元市場。
二、申請範圍:
(一)本計畫以「布建海外行銷通路」為主,企業可於計畫中提出具多元、創
新、能發揮虛實整合效益之加值作法、新商業模式或整體解決方案
(Total Solution)惟補助範圍排除參展、拓銷團及買主媒合等推廣活動。
(二)布建通路態樣包括新設如展示中心、發貨倉庫、服務(維修)中心、分
公司、子公司等實體據點,或新增代理商、經銷商等。
三、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四、相關作業原則:有關申請資格、申請範圍、補助額度及條件、應備資料、各
階段作業及補助經費說明等,詳列於「114年度補助廠商分散及開拓海外市
場計畫作業原則」(如附件),並公布於本計畫網站
五、申請方式、申請期限及服務窗口:
(一)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請至本計畫網站,點選「線上申請」登入平台
辦理申請作業。
(二)申請受理期間:受理申請自民國114年8月7日起至114年11月6日止,或
至經費用罄為止。申請企業應於受理截止時間前完成線上填寫及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