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6
【國貿署公告】輸往土耳其之「合成及人造纖維紗」、輸往阿根廷之「太陽眼鏡」及輸往歐盟國家之「鋁製輪胎圈」申請原產地證明書相關規定,並自即日實施。
主  旨:公告輸往土耳其之「合成及人造纖維紗」、輸往阿根廷之「太陽眼鏡」
             及輸往歐盟國家之「鋁製輪胎圈」申請原產地證明書相關規定,並自即
             日實施。
依  據: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6條第3款。
附件說明:如文1130650661-1.pdf、1130650661-2.pdf、1130650661-3.pdf
公文函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App_Ashx/File.ashx?FileID=0D63822D8E297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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