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
【國貿署公告】受理113年度第2次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之計畫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下稱本署)登記為出進口廠商之公司或商號。
(二)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止具有出進口實績(依財政部關務署提供本署海關貿易統計資料作為審查標準),以及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且無欠繳紀錄(依財政部關務署每日提供本署最新欠繳資料作為審查標準);但為配合政策,新創事業及拓銷新南向國家農業市場之業者,不在此限。
二、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星期五)止。
三、申請方式:全面採行網路線上辦理,恕不接受紙本申請,請至「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管理系統」(網址:https://tpsp.trade.gov.tw/espo)申請,若有系統操作上問題,可電洽本署委託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成立之「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專案辦公室」(地址:臺北市松江路350號5樓;聯絡電話:02-2567-3360;傳真:02-2567-3362;免付費電話:0800-005-700)協助。
四、有關補助項目及額度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參「113年度第2次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申請作業原則」(如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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